What I am? It depends

我的相片
Gotham, Marvel
It's not getting old. However, this is so called "growing up." Records of the days

2011年10月20日

找自己:五、獨&特

要決定自己的特色?

台灣LBJ

Christian Bale

Jay

Axl Rose

Larry King

以上,都是耳熟能詳的知名人物。至少在我眼裡,這些人在工作崗位上,還保有其個人特色,或稱之為魅力。有些很狂妄,有些不受世俗道德之拘束地破壞常規,也有陰沈得令人看不穿,不為同流。

以下是反例(我看不出令我印象深刻的特色)。以台灣為例,隨便舉幾個,其實因為印象不深,所以一時都舉不出幾個例子。


國外我不清楚,不過國內這種咖太多了,免洗餐具效應,耐用卻不高貴,多了就會浪費。身上都有其它人的影子。

以前我怕被摹仿,因為不想與他人一樣,無法凸顯我的個人特質,也就慢慢搞不清楚個人特色在哪,反而覺得自卑地只能與他人類似。現在反而希望成為被效仿的對象,或許是因為自信的建立。不過這樣的自信,仍舊在個人特質與人際接受度之間拉扯。

或許應該保持特質,就像心裡學上:[一個壞事幹盡的人,偶然誤殺了另一個要犯,也許就不會被社會大眾覺得有那麼壞了。],把它擴充之後,或許可以是:[一個與大眾格格不入的人,偶然親近了人群,也許大家就會覺得,他也是很親民的。]

但假如太害怕作為自己,是否也就只是一般不足以影響眾人之人,而是"羊群效應"裡面的跟隨者。不過曲高和寡的可能性...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